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公司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节日期间要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责任,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廉洁、文明、安全过节。
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好清明时节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以祭扫之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形。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五、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尤其是在办公区域、施工作业现场饮酒。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守牢法纪“红线”、“底线”。
六、严禁在各类场所组织、参与、实施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违规吃喝、公款吃喝。牢固树立清廉过节意识、坚决防止“舌尖上的腐败”。
八、严禁节日期间玩忽职守。严格遵守值班、带班规定,保守公司各类生产经营等信息秘密。
九、严禁通过各类途径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公司形象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安全文明礼貌合理合法进行网络活动。
十、严禁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思想消极对待、责任落实不力,或懒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