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和规范员工行为而制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晖泽水务(菏泽)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3.0纪律总则3.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违反法律法规的,公司按规定移交公 安机关,暂停劳动合同执行,并停止发放其一切薪资待遇。3.2.综合管理部负责工作纪律政策起草修订和监督,纪律检查小组负责抽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3.3.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主动承担,认真学习贯彻公司政策方针,严格管理,强化员工的工作纪律。3.4.员工的工作纪律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3.5.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作为,主动承担,服务公司发展大局。3.6.违反工作纪律的扣款从员工绩效工资中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不足以支付的,延迟至下月扣除。
4.0工作纪律条例细则
4.10日常行为规范
4.11员工在工作时间须统一佩戴工作卡;工作卡须佩戴端正,应挂于胸前或夹在左上方口袋处;无正当理由不穿工服、不佩戴工作卡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工作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员工本人应及时上报后勤部并交纳补发工本费。工作服穿着由公司根据季节变化统一安排。
4.12讲究个人卫生,禁止随地吐痰。
4.13严禁吸毒、赌博,早餐、午餐不得饮酒。
4.14文明办公,严禁在办公时间大声喧哗、行使暴力或作不道德言行。
4.15尊重上级,关心下级。对于职务及公事应循级上报,不得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状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负责人报备)。举报除外。
不得私自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处理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行事。
4.16必须尽忠职守,服从安排。当个人意见未得到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4.17员工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修正和检讨,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4.18文明交友,任何时间因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4.19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禁止泄密。
4.20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有关调休、值班及调整工作地点、岗位等安排。执行工作任务时不得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4.21爱护公司公共财物,定期保养个人办公用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4.22在厂区内发生的治安事件(无论是否涉及本公司员工),在向警方报警前必须先得到公司管理层的同意。
4.23员工应经常留意告示板上的信息,但切勿擅自张贴或更改告示板上的通告。
4.24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内部会议。会议过程中,尊重主持人和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发言要先举手或示意,自由讨论或发言时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会议主持人。会议过程中,应手机静音,违者罚款50元/次。
4.25主管以上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没有及时接听并在10分钟内未能 回复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4.26不得向客户索取额外小费、恩惠及其它礼物或要求客户代办事项,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4.27各部门办公场所的电灯、水龙头、电脑、窗户、电源在下班之前要关好,做到人离灯熄水断。
以上日常行为规范,若员工不加遵守,给公司经济或声誉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200元的罚款处理。
4.28工作纪律条例
4.29纪律条例是用以保障公司及员工的整体利益,因此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员工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会受到纪律处分。对于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30处分等级包括:
A口头警告
B书面警告
C停职待岗
D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4.31严重警告直至辞退/违纪解除劳动关系
a.受到D级处分即停职/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违纪行为包括以下第一、二两大类。若令公司遭受损失的,除了受到纪律处分、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外,公司保留追诉所受经济损失的权利。
b.凡违反国家或当地政府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直接予以辞退,公司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贴。
c.除公司处分以外,若以下行为在法律上需追究刑事责任的,需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一类:欺诈,偷盗,伪造,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贩毒,蓄意破坏及其它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
该类事例列举如下,但并不限于这些事例:
1)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1年内累计旷工3天或以上。
2)工作期间赌博、吸毒或在上班时受毒品影响而耽误工作。
3)工作态度恶劣、消极怠工,严重影响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工作的;不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经培训或岗位调换2次依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不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动和命令,经教育无效者。
4)恶意捏造事件破坏公司形象、损坏管理人员及产品良好的声誉。
5)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谣言,导致发生怠工、罢工事件,严重影响公司的工作秩序及工作环境。
6)提供虚假个人资料、证明文件、学历、介绍信,虚报人事记录、费用报销或有关文件,延迟篡改公司记录、文件,伪造文件、证据及公司管理人员签字,虚填报表,虚报数据或资料等。
7)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授权批准,向外泄露或提供保密信息,包括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员工资料,公司财政状况、员工工资、工作流程、成本或新的市场发展计划等。
8)偷窃公司、员工或客户财物。
9)蓄意毁坏公司财物,或伤害他人身体。
10)未经批准占有或保留公司物资。
11)利用公司名誉的欺骗行为,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
12)挪用或扣留公司资金;通过欺诈手段取得或企图取得公司或他人财产。
13)非法截留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和报销等费用。
14)向同事、上级或任何与公司有往来的人索取金钱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15)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公司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影响公司声誉或令公司蒙受损失的;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
16)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17)违法犯罪,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依法扣留、惩处。
18)半年内触犯第三、四、五类条例达两次或以上。
17)待岗培训不合格。
18)对于侵占公司住房、工具、设备和其它财产,且不服从公司协调者。
第二类:实施暴力、侮辱、恐吓、违抗指令
该类事件列举如下,但并不限于这些事例:
1)滥用职权,有越权专断行为。
2)对公司员工实施威胁、恐吓、威逼。
3)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
4)殴打谩骂领导,影响工作秩序。
4.32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待岗
a.受到A/B/C级处分的违纪行为包括以下第三、四、五三大类。此类行为,将视行为的轻重予以处理等级A到C的处分,并按一定比例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及作降职处理(没有绩效考核的员工扣除劳动纪律奖的相应比例):
A类处分,按绩效工资基数的50%扣罚当月绩效工资;
B类处分,按绩效工资基数的100%扣罚当月绩效工资;
C类处分,只发当地最低标准的生活费,超过3个月经教育不改或不服从安排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做任何补偿。
b.两次书面形式的口头警告等同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若因疏忽或大意行为而令公司遭受损失的,除了受到纪律处分外,还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三类:不良行为,怠工,玩忽职守、旷工,违反安全、卫生、操作、保密及财务条例。
该类事例列举如下,但并不限于这些事例:
1)帮助别人代打卡或对公司制度的执行营私舞弊的。
2)在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或擅离职守,进行私事活动。
3)没有提前告假而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会议、学习、各项活动、培训课程等,造成公司资源浪费。
4)擅自动用公共设施或公司设备、财物为自己谋取利益,例如使用长途电话线及复印机作为私人用途等。
5)违反公司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而引致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物受损或影响公司信誉。
6)指挥、怂恿、默示他人无证上岗。
7)出入工作区域不遵守规定并拒绝保卫查询。
8)违反公司财务政策,影响公司信誉及财物损失。
9)未经同意使用公司资产(包括车辆)而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10)贷款或预借款逾期,经财务部门催还后,仍不还款。
11)发现有人破坏、私自占有公司财物而不举报,给公司造成损失。
12)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进行工作调整或人员流动,影响公司工作秩序。
13)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条例,不遵守公司工作安排达三次以上的(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14)在工作时间,在公司聚众赌博或者非在公司组织下进行扑克游戏的,或者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或其它情况的。
15)上班时间脱岗、串岗、聊天影响工作。
16)工作期间酗酒或在上班时受酒精影响而耽误工作。
17)在公司场所内的任何时间内对公司员工、顾客和访客不礼貌、不尊重、实施暴力或与上级争吵,而对工作进度、纪律或员工士气造成恶劣影响。
18)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上级发出公务上的命令或具体指令(例如按指定时间换班或转换地点等)。
第四类:违反政府法规
违反政府法规的有关行为,将根据政府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类:未列事项
包括上述条款中未提及的任何一种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公司区域外,执行公司业务时的不良行为及错误行为。
5.0员工安全
5.1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和教育。
5.2员工应主动参加安全检查,寻找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或报各主管部门尽快处理。
5.3禁止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
5.4员工有义务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提出警告,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
5.5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6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规定,进行危险性工作时应使用相应的保护工具和设备。
5.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指挥。
5.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5.9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知会综合管理部门,其相关费用支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
5.10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5.11现金应注意存放和携带安全,携带大量公款或运送贵重物品时应由两个以上人员护送。
6.工作程序6.1.违反工作纪律的,由发现违纪的部门提出,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调查属实后提出处罚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处理。被处罚员工认为处理不合理或存在疑意,可提交《员工处理申诉单》向分管综合管理部的领导或总经理申诉。经复核原处分不当的应予以纠正,在申诉和复核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6.2.维护工作纪律、积极作为的员工,由所在员工部门提出,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提出表彰建议,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0其他
7.1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2本条例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